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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
时间:2016-01-26       来源:海博咨询    点击:1049次
核心提示: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一、定义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二、发展情况

     

      (一)初创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由政府推动创业投资的发展。之后的十多年,地方政府开始引入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新的创业投资政策。1999年8月,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在2000年至2001年间投资设立具有基金性质的机构,其设立与运作是我国政府出资引导创业投资的最早尝试。2002年1月,中关村管委会出资设立的“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是我国第一只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具有“引导”名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二)逐步试点阶段

  

      自2005年起,股权私募基金(PE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VC基金)的逐步繁荣及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十一五”规划的出台,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2005年,中央十部委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资金进入创投业。2006年3月,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新创投共同组建的“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设立,总规模为10亿元。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同年,规模为1亿元的第一支国家级创业引导基金宣告成立,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

  

      (三)全面发展阶段

  

      2008年10月,随着《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各地创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进入高潮,规模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6年的25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88.5亿元。这一期间,国内资本市场的复苏、中小板的逐步壮大以及2009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开设创业板,也从宏观上优化了创业投资的外部环境,同时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创业投资的全面发展。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七省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了20支创业投资基金。

  

      目前,我国除海南等个别省市外,几乎所有省市都已设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其中,北京、上海等发展势头强劲,江苏、浙江地区设立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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