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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
时间:2015-08-09       来源:海博咨询    点击:772次
核心提示:人才派遣也称人才派送、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由该机构分别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员工合同,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代办社会保险、管理档案等一

      (一)发展

     

      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出现,美国在1971年就颁布了有关人才派遣业的法律,日本的《人才派遣法》也在1985年正式颁布,德国于1992年出台《派遣法》,英国政府也于1999年向议会提交了《雇佣关系法草案》,使得派遣就业在许多国家稳步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欧美的主流用工模式。

     

      我国的人才派遣业出现于新旧世纪之交,近几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青岛等地人才和劳动力服务机构借鉴国外经验,在人才派遣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且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出现了一些小有名气的区域性人才派遣服务机构。
     

      (二)类型

 

      按性质分类

 

      1、全程派遣:由人才派遣机构承担从人才招聘、选拔、培训、素质测评体检等,到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关系转接、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的办理、职称评审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

 

      2、接转派遣:由用人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人才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派遣员工合同书》后上岗,或对用人单位已经在职员工转与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员工合同书》,并由派遣机构负责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接转、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的办理、绩效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党团组织关系管理等人事事务。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

 

      3、试用派遣:用人单位将在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转至派遣机构,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在于准确选才、减少可能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人力资本。
     

      按派遣时间长短分类

 

      1、长期派遣:适用于人员流动性不大、比较重要、稳定的工作岗位,一般派遣期限在一年以上。

 

      2、短期派遣:适用于人员流动性大、工作性质和内容较为简单的岗位,一般派遣期限在一年以内。
 

      3、阶段性派遣:适用于项目性、阶段性的工作岗位,一般派遣期限根据工作项目所需的时间长短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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